(原标题:光线传媒:公司已按会计准则及相关协议约定确认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包含《哪吒之魔童闹海》截至2025年3月31日150.76亿元票房对应的分账收入)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7月24日讯,有投资者向光线传媒(300251)提问, 公司第一季度业绩主要来自于“春节档”的《哪吒之魔童闹海》,截止3月31日,《哪吒2》的票房是150亿左右,片方分账票房超过50亿,加上发行方“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发行收入也在10亿左右,减去“成都可可豆动画影视”和“成都自在境界文化传媒”的投资分成,再加上《哪吒2》相关衍生品收入,为何公司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只有不到30亿的?第一季度《哪吒2》的150亿票房是否有部分票房收入在第二季度结算?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按会计准则及相关协议约定确认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包含《哪吒之魔童闹海》截至2025年3月31日150.76亿元票房对应的分账收入。同时,公司每月会根据当期上映影片的票房数据相应确认营业收入并结转成本。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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