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股市直击 - 正文

河化股份: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作为有限合伙人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并认缴出资

来源:同花顺iNews 2025-07-23 11:51:0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河化股份: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作为有限合伙人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并认缴出资)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7月23日讯,有投资者向河化股份(000953)提问, 深圳鹏誉弘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公司经过查询已于2025年4月28日成立,与公告内容不符,究竟什么情况?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持续关注!关于深圳鹏誉弘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与公告表述差异的说明如下:该合伙企业于2025年4月28日完成注册,系基金管理人为满足基金设立监管要求开展的前置筹备,此“主体预留注册”行为旨在确保基金设立程序合规及为合伙人引进及架构设计保留操作弹性,此操作符合合伙型基金分阶段推进的行业惯例;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作为有限合伙人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并认缴出资,公告中“拟共同设立”的表述明确指代公司投资决策已生效但合伙企业工商变更未完成的状态,同步提示“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已涵盖后续合伙企业结构调整的潜在可能。后续相关工商变更及基金备案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再次感谢您的监督与关注!

点击进入交易所官方互动平台查看更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河化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