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道麦A:根据中国化工2016年承诺作出时所适用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的规定,履约能力分析是上市公司做出的内容)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5月30日讯,有投资者向安道麦A(000553)提问, 据〔2013〕5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规定第二条,履约能力分析是承诺可实现性论证分析的关键内容,明确由承诺人中国化工作出并公开披露,并通过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核查确认为相关承诺事项。与公司认定是由上市公司作出,存在矛盾。请公司作出合理解释?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根据中国化工2016年承诺作出时所适用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的规定,履约能力分析是上市公司做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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