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科技创新立法亟需加强)
3月30日,在2025中关村论坛年会期间,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出席年会平行论坛“第二届科技与法治论坛”时表示,由于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现有的法律制度体系难以充分应对和衔接人工智能技术所引发的各类问题,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滞后,新兴领域立法亟需加强。
周光权谈到的新兴领域立法主要是指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技创新相关立法。他强调,要将法治方式融入科技创新的各个环节,这是实现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进一步完善科学技术进步法律法规体系,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才能为强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持。此外,考虑到新兴领域立法涉及面宽、相关部门多,需要各方面密切配合、协同推进,需要平衡好促进科技发展和规范科技创新的关系。新技术领域的管理和立法要尽快完善,从而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周光权指出,我国一直在持续推动科技创新领域法治化努力,相关领域的立法具有四大特色。一是近年来我国的立法积极倡导加大科技投入。我国基础研究的研发投入迅速增长,体现了科技创新在我国的支撑性地位。二是立法强调要加快成果转化。科学技术进步法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法治保障,依法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是实现科技创新价值的重要途径。三是立法突出对人才的重视。科学技术进步法明确,国家营造尊重人才、爱护人才的社会环境,加快战略人才力量建设,完善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机制,培育符合创新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四是立法重视将科技创新和科普工作一体化推进。
“虽然说高投入未必就有高产出,但是不投入就一定不会有产出。”周光权表示,立法鼓励更多社会资金投入研发,提倡企业加强研发创新,以弥补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投入研发经费的不足。今后,应当进一步落实法律规定,完善专项制度,鼓励国企带头、引导民营企业持续增加长期研发投入,切实发挥科技创新的主体作用。
周光权还指出,目前的实践中存在成果转化慢、政策对接协调不够畅通,职务成果转化的资产属性、保值增值、审计等看法不一等现实情况,导致了不愿转、不敢转、不好转的深层次问题。对此,今后的立法应该持续推进和重点关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收益和积极性,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同时,切实发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深化校企合作,推动产学研融合,加速创新成果的转化。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关键所在。周光权表示,立法的另一特色是把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更突出的位置,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引导实现人尽其才,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推进新兴领域立法过程中的科普对于保障公众知情权、增进公众对新技术的了解具有重要意义,也能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创新。周光权指出,2024年12月修订通过的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国家部署实施新技术领域重大科技任务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增进公众理解、认同和支持。
“当前,社会各界对人工智能相关法律制度的制定充满期待。” 周光权说,一定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善于用法治力量推动科技创新,助力我国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方位推动国家高质量发展和强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