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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支付6724.68万元赔偿款 ST加加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证券时报网 媒体 2025-03-25 22: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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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未按时支付6724.68万元赔偿款 ST加加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ST加加(002650)3月25日晚间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杨振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回溯前情,ST加加及子公司加加食品(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简称“宁夏玉蜜”)代加工生产味精,代加工过程中造成公司原辅材料损失共计6724.68万元。按协议约定,该损失由代加工方负责赔偿。

公告显示,ST加加关联方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及实际控制人杨振于2024年5月20日出具了《关于赔偿款支付计划的说明》,承诺在不晚于2024年11月30日前支付上述损失赔偿款。不过截至目前,该款项尚未支付。湖南证监局由此决定对杨振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ST加加此前披露的2024年业绩预告显示,公司净利润亏损1.35亿元—2.5亿元。2024年,因公司委托加工业务终止,公司散装味精销量减少;且植物油业务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销量降低,导致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业绩预告中提到,2024年6月14日,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及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向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并于2024年6月28日由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截至目前,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及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偿债能力有限,该损失赔偿款后续能否收回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已委托律师就上述损失赔偿款向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债权确认与否的相关通知。鉴于以上情形,公司将该笔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额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综合以上因素,造成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负值,经营出现亏损。

ST加加被誉为“中国酱油第一股”。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涉及酱油、植物油、食醋、鸡精、蚝油、料酒、味精等的生产及销售。对于2025年整体规划,ST加加表示,公司将继续从产品、渠道、管理、技术、人才等多方面改变和调整。产品方面,会持续推广高毛利产品,加强减盐、零添加等中高端系列产品的销售;渠道方面,将积极探索新市场、新模式,深耕餐饮渠道,发力新零售业务,持续线上线下同步的多元化布局;同时,持续推动精细化管理,坚持降本增效,结合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管理和激励等措施不断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及综合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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