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泰股份拟转让公司持有新疆维泰置业有限公司的不超过1.5亿非金融不良债权 用于缓解公司资金流动性

来源:挖贝网 2024-07-25 21: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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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维泰股份拟转让公司持有新疆维泰置业有限公司的不超过1.5亿非金融不良债权 用于缓解公司资金流动性)

挖贝网7月25日,维泰股份(831099)近日发布公告,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多次友好洽谈,公司对债务人新疆维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泰置业)享有债权,现拟通过转让公司持有新疆维泰置业有限公司的不超过1.5亿元非金融不良债权,价格拟不超过1.335亿元,缓解公司资金流动性。


具体方案如下:

债权受让方: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资管”)

债权转让方: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新疆维泰置业有限公司

债权金额:不超过1.5亿元

收购金额:不超过1.335亿元

出资方式:一次性出资

资金投向:归还即将到期有息负债

转让宽限期:24个月

转让债务还款安排:自还款宽限起始日起3个月的当日归还全部债务的5%(750万元);自还款宽限起始日起6个月的当日归还全部债务的5%(750万元);自还款宽限起始日起9个月的当日归还全部债务的10%(1500万元);自还款宽限起始日起12个月的当日归还全部债务的10%(1500万元);自还款宽限起始日起15个月的当日归还全部债务的15%(2250万元);自还款宽限起始日起18个月的当日归还全部债务的15%(2250万元);自还款宽限起始日起21个月的当日归还全部债务的15%(2250万元);自还款宽限起始日起24个月的当日归还全部债务的25%(3750万元)。

还款来源:以债务人在重组期限内经营收入或对外筹资作为债务清偿来源

担保措施:1、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以不超过1.5%/年支付担保费2、实物资产抵押(非维泰股份持有)

公证方式:办理合同公证,由维泰置业支付公证费

公司转让非金融不良债权有利于公司解决资金缺口并调整债务结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挖贝网资料显示,维泰股份业务分类属于建筑业,目前公司主业已形成较完善的产业链,主要分布在以市政及房屋工程建设为核心的轨道交通、装饰装修、园林景观、新型环保材料、养老产业、绿色节能装配式建筑及工程试验检测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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