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沃特财务负责人闾泽安辞职 徐铭楷接任)
挖贝网4月1日,苏沃特(874305)发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收到董事闾泽安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收到董事会秘书闾泽安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24年3月28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收到财务负责人闾泽安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24年3月28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收到监事孙博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收到分管(设计部)的副总经理胡智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24年3月28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闾泽安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孙博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胡智由于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分管(设计部)的副总经理职务。
本次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召开董事会补选董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新任董事就任前,为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工作,闾泽安将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的职责。
为不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工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新任监事就任前,孙博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尽快选举新的监事以满足公司治理的需要。
闾泽安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已完成工作交接,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聘请新任董事会秘书前,由公司董事长徐富代为履行信息披露负责人职务。
公司已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闾泽安、孙博、胡智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闾泽安、孙博、胡智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审议并通过:提名蒲江龙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唐怡依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徐铭楷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3月29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李倩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3月29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6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2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因闾泽安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选程序,提名蒲江龙为公司新任董事、聘任徐铭楷财务负责人、聘任李倩为董事会秘书,接替行使相关权力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保障公司的正常决策运营,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因孙博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履行监事的补选程序,提名唐怡依为公司新任监事,接替行使相关权力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保障公司的正常决策运营,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挖贝网资料显示,苏沃特系工业水污染治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浓度有机与无机污水资源化利用整体解决方案,业务范围涵盖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关键设备设计与采购、工程施工、项目运行与维护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