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及资产评估师刘继成、岳修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刘继成、岳修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12月起对你们2019年执行的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龙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商誉及相关资产组的评估业务进行专项检查。
经查,你们在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附件中作出的商誉“不减值”结论不恰当,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2018)》第二十一条,《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2018)》第四条,《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2018)》第六条,《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2017)》第五条、第六条的相关规定。
上述行为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等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下同)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们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规定,采取措施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资产评估执业质量;相关资产评估师应加强对证券期货相关法规的学习,勤勉尽责履行评估工作义务。你们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