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牦牛控股已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高档服装辅料专业化制造企业,服装里布及衬布国家行业标准主要制订者之一)
宁波牦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9月5日在北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问题主要有,关于行业与业务的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发行人产品品质是否依赖于日本旭化成提供的原材料与技术许可,贸易商销售真实性及公允性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是一家高档服装辅料专业化制造企业,主要从事高端服装辅料及工业用布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在高端服装辅料领域积聚起很强的综合技术实力及品牌美誉度,拥有领先的坯布织造及染整生产工艺,实现了高端服装辅料国产化。
关于行业与业务的信息披露是否准确。根据首轮问询回复:发行人主要产品属于服装辅料产品,目前无机构对该细分领域的行业规模进行统计,因此难以获取发行人及主要竞品的市场份额数据。中国服装协会出具证明,称发行人属于行业内的高端制造,“在市场份额、技术开发、客户认可度、行业地位等方面处于行业细分领域领先地位”。
需要发行人说明发行人关于在细分领域行业地位的信息披露内容是否矛盾;结合“细分领域”的界定范围,“领先地位”的具体指向,说明发行人在市场份额、行业地位等方面处于细分领域领先地位的依据及具体情况,前述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
关于发行人产品品质是否依赖于日本旭化成提供的原材料与技术许可。根据首轮问询回复:(1)发行人主要产品里布的原材料系自日本旭化成进口的铜氨丝纤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年,公司向第一大供应商日本旭化成物料采购的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1.04%、59.87%和 43.09%。(2)铜氨丝纤维下游纺织品应用范围广泛,日本旭化成对以铜氨丝纤维里布产品冠以“宾霸”品牌。
需要发行人说明日本旭化成提供的铜氨丝原材料与技术许可是否为保证发行人里布品质的重要前提,是否在产品性能指标中起到关键作用;说明报告期内日本旭化成出售给发行人的铜氨丝纤维占其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发行人是否可以保证铜氨丝纤维、涤纶纤维等原材料供应充足,是否能够开拓除日本旭化成外的铜氨丝纤维供应商。
关于贸易商销售真实性及公允性。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贸易商销售收入分别为 6,737.83 万元、9,668.76 万元、13,276.55 万元,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6.18%、44.11%、47.96%,贸易商销售收入增长幅度远高于成衣生产厂商。发行人各期贸易商客户数量分别为 180 家、214 家和 166 家,年销售额在 50万元以下的贸易商数量占比较高。
关于向关联贸易商新星销售/新星织造销售毛利明显偏低的真实合理性。根据问询回复,新星织造/新星销售为发行人子公司宜新织造的少数股东(持股 40%),主要销售发行人的产品,各期向发行人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599.95 万元、671.28万元、1,881.23 万元。各期发行人向该贸易商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22.04%、20.63%、13.16%,低于发行人整体毛利率水平(各期分别为 27.41%、27.48%和 30.12%),发行人认为主要系产品结构差异所致,但经对比 2022 年发行人向新星织造/新星销售销售的细分产品毛利率均低于其他非关联方。新星织造/新星销售的下游客户多为小型服装生产商,各期末的库存均为 0,但其他贸易商均存在部分期末库存。
需要发行人结合新星织造/新星销售与其他贸易商客户在采购的产品、终端客户等方面的差异等,说明 2022 年发行人向新星织造/新星销售的销售增长幅度远高于其他贸易商的合理性,在其他贸易商均存在部分库存的情况下,新星织造/新星销售各期末库存均为 0 的商业合理性,相关产品是否已实现终端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