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瑞升已收到审核问询函:专注于清洁能源供应领域的燃气综合运营商,助力地方能源向低碳经济转型)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7月21日在北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收到审核问询函,问题主要有,实际控制人认定及公司治理风险,报告期内多次出售、收购、注销、新设子公司,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拓展空间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是一家长期专注于清洁能源供应领域的燃气综合运营商。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燃气销售、燃气工程安装及天然气代输。
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及公司治理风险。根据招股说明书,(1)瑞升科技持有发行人 50.4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李勃持有瑞升科技 9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韦亚玲为实际控制人李勃之配偶,持有瑞升科技 1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 5.04%的股权,未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李勃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2)发行人主要股东中,实际控制人李勃在瑞鼎投资、瑞祥投资中均持有出资份额,但未担任普通合伙人,上述机构股东原系瑞升科技的员工持股平台。
需要发行人(1)结合韦亚玲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的情况,补充披露未将韦亚玲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实际控制人李勃未在瑞鼎投资、瑞祥投资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原因,上述机构的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是否存在规避限售要求的情形。(3)说明上述质押贷款、分红款的去向,是否用于投资关联公司,达康医疗的经营状况,是否存在大额未弥补亏损,若存在经营风险,是否可能外溢至发行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是否建立完善的风险隔离机制。
关于报告期内多次出售、收购、注销、新设子公司。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内,发行人出售的主要资产涉及 6 家公司股权,其中出售 2 家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出售 2 家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出售 2 家参股子公司全部股权;发行人主要发生 1 项收购资产行为,即收购河南鼎宇 55%股权;注销 2 家子公司,新设 3 家子公司。(2)发行人通过对江西景镇及怀化景镇股权的收购,开始进入省外三、四线城市的城镇燃气领域;通过对河南鼎宇的收购,开展了省外LNG 加注业务。
需要发行人(1)说明出售、收购、注销、新设子公司的背景情况,交易定价是否公允,交易对手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业务往来,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说明发行人的资产收购及出售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披露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2)说明转让重要子公司的原因,与交易对手方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3)说明设立全资子公司明光安瑞升后,出售 20%股权后,短期内又购回20%股权,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作价是否公允。
关于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拓展空间。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燃气销售、燃气工程安装及天然气代输,其中燃气销售业务占比90%以上,主要通过管道和车辆运输将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销售给下游客户。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安徽地区运营 4 座母站,分别位于滁州市定远县、合肥市瑶海区、亳州市利辛县及马鞍山市花山区,来自安徽地区,各年收入分别为 37,757.40 万元、59,093.16 万元及 47,811.0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5.86%、78.01%及 71.58%,销售区域较为集中。
需要发行人以时间轴的形式简要披露公司设立以来的业务发展脉络,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参股或对外转让管道公司、城燃公司,新增或减少天然气加气站和加注站等资产情况,并说明公司业务布局规划和实际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