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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能源2022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原标题:立新能源2022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立新能源(001258)2022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速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以风电和光伏为代表的清洁能源高速发展。新疆作为我国最大的能源储备区和能源富集区枢纽,承担着建设国家级能源综合基地的重大使命,这些有利条件为立新能源抢抓机遇、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2022年,立新能源积极践行“扩规模、拓产业、强作风、提能力”的总体思路,聚焦主责主业,装机规模持续增长,经营效益不断攀升,项目开发实现新的飞跃,公司成功登陆A股市场。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安全生产平稳可控,经营绩效再攀高峰

  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压降融资成本,实现质量效益双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全年上网电量19.30亿千瓦时,同比增幅8.09%;实现营业收入8.82亿元,同比增长9.18%;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亿元,同比增长37.57%,各项经营指标均达到历史较好水平。

  2.抢抓机遇尽锐出征,项目开发储备超百万千瓦

  公司聚焦发展为第一要务,全力抢抓交直流特高压通道、能源大基地、区域竞争性配置项目资源,积极开拓直供电、源网荷储、屋顶光伏等新兴能源领域,全线出击抢抓机遇,全年获得金润绿原达坂城4.95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新疆立新能源若羌县米兰5万千瓦风电项目、吉木萨尔县15万千瓦“光伏+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三塘湖20万千瓦储能+80万千瓦风电项目、奇台县12.5万千瓦储能+30万千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开发权,收购新疆兵团第九师166团3.6万千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始终紧盯发展任务,集中自身优势力量聚焦“西电东送”配套电源项目,坚持市场化发展道路,多措并举拓展项目资源开发储备。

  3.深化改革释放活力,改革发展激发新动能

  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净额7.26亿元,公司上市后持续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深入开展减亏治亏、资不抵债和压减法人层级专项行动,缩短管理链条,提升治理效能。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三会一层”法人治理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切实增强经理层成员的任期意识、岗位意识、权责意识,不断激发经理层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活力。

  4.坚持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

  公司新能源智慧运营平台实现全部运营场站远程接入,大数据助力构建运维“云大脑”。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新疆锐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承装类四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后服务市场承接范围不断扩大。公司全年累计申报专利8项,授权专利10项(含2021年申报2项),自主创新活力动力充分释放。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1.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主要政策

  (1)国家层面行业政策

  2022年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30年,规划建设风光基地总装机约4.55亿干瓦,其中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基地规划装机2.84亿千瓦,采煤沉陷区规划装机0.37亿干瓦,其他沙漠和戈壁地区规划装机1.34亿千瓦。

  2022年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立完整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基本制度和政策体系,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满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规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强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

  2022年3月16日,国家发改委、外交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布《关于推进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出深化绿色清洁能源合作,推动能源国际合作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鼓励太阳能发电、风电等企业“走出去”,推动建成一批绿色能源最佳实践项目。

  2022年3月1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稳步推进结构转型。煤炭消费比重稳先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800亿干瓦时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2.2%左右。

  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能源体系。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绿色生产和消费模式广泛形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在2030年达到25%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提高。

  2022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发布《关于2022年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的函》中提出:2021年,全国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行业保持较快发展态势。为促进风电、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22年,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充分体现新能源的绿色电力价值。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风电、光伏发电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5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实现到2030年风电,大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

  2022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委联合印发《“十四五” 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目标,要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基地一体化开发。

  2022年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各省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以及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引导跨省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和全国范围优化配置可再生能源的作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层面行业政策

  2022年3月4日自治区发改委发布《服务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操作指引(1.0版)》中明确,新能源项目建设7条推进路径。包括基础保障任务路径、煤电挖潜改造路径、配套储能推进路径、新增负荷消纳路径、自备绿电保障路径、多能互补协同路径、关联产业互补路径。

  2022年3月30日,自治区发改委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2〕173号)中明确,新疆区域“十四五”主要电力发展目标,其中:①电源发展目标。2025年,全疆电源总装机达到1.77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9,230万千瓦,“十四五”新增4,819万千瓦;化石能源发电装机8,510万千瓦,“十四五”新增1,85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中:常规水电装机1,0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装机120万千瓦,风电装机5,08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970万千瓦,光热发电装机15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装机25万千瓦。②电力结构目标。2025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230万千瓦,占总发电装机的52%,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34%。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占比33%,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占比18%。③电网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完善750千伏主网架结构,全面提升750千伏重要断面输送能力。2025年,形成“内供七环网,外送六通道”的主网架格局。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在重点任务中明确加快电力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一是加快推进风电开发。持续推进以外送为核心的哈密、准噶尔新能源基地建设,有序推动以内消为重点的塔城、达坂城、百里风区、额尔齐斯河谷、若羌等百万千瓦级风区开发。到2025年风电总装机5,080万千瓦,较2020年新增2,725万千瓦。二是积极推进太阳能开发。光伏发电、光热项目优先布局在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着力提升就地消纳和外送能力。以哈密、准东、南疆环塔三大新能源基地为依托,推进光伏发电发展。到2025年光伏发电总装机2,970万千瓦,较2020年新增1,709万千瓦;光热发电总装机15万千瓦,较2020年新增10万千瓦。

  2022年4月7日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关于印发〈完善我区新能源价格机制的方案〉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22〕185号)明确了五项主要任务:一是推出煤电价格改革方案,建立“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二是打通电价传导渠道,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并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用电价格;三是用好用足国家新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将2021年起投产的新能源平价项目发电量全部纳入电力市场,目标上网电价0.262元/千瓦时;四是分类稳妥推进实施,通过市场交易、大工业用电顺价均摊等方式实现提高新能源平价上网电价,2021年以前年度建成的项目上网电价政策保持不变;五是加大消纳责任考核,提高2022年重点用能企业新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提升企业新能源用电占比。

  2022年4月21日自治区发改委印发《调整2022年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中明确,根据《关于印发〈完善我区新能源价格机制的方案〉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22〕185号)要求,我区2021年起投产的新能源平价项目发电量全部纳入电力市场。为保障新能源价格机制相关政策落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及时调整2022年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调整后,2021年起投产的风电、光伏平价机组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不再安排优先发电小时数,其他风电(不含国家示范风电)、光伏(不含扶贫光伏)机组优先发电小时数由此前的440小时、280小时分别增加至700小时、510小时。

  2022年12月20日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关于2023年新疆电网优先购电计划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2〕592号)中明确,2023年优先发电计划:一是风电机组安排优先发电计划178.21亿千瓦时。其中:国家示范类风电、试验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收购,计划电量6.43亿千瓦时;非平价风电项目保量保价优先发电利用小时数(以下简称“优先小时数”)1,600小时,计划电量171.78亿千瓦时。二是太阳能发电机组安排优先发电计划109.08 亿千瓦时。其中:扶贫光伏、分布式光伏、国家示范光热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收购,计划电量4.92亿千瓦时;特许权光伏执行特许权协议确定的年利用小时数,计划电量0.93亿千瓦时;非平价光伏项目优先小时数1,220 小时(其中,列入第一批发电侧光伏储能联合运行试点的项目再增加100小时),计划电量103.23亿千瓦时。

  2.行业发展回顾

  (1)全球新能源发展情况

  持续发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已成为全世界未来能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能源开发利用已成为全球能源增长的新动力(300152)。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发布的《2023年可再生能源装机数据》(RenewableCapacityStatistics2023),2022年末,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3,372GW,其中,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为75GW,全球风电装机规模在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中占比约为27%;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容量为191GW,累计达到1,040GW以上,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中占比约31%。在新增可再生能源中,太阳能和风能继续占主导地位,占比达90%。

  (2)全国新能源发展情况

  据2023年2月13日国家能源局2023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发布,2022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规模为1.52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规模的76.2%,其中,全年风电新增装机3,763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装机8,741万千瓦,风光电合计新增装机规模连续三年突破1亿千瓦,且再创历史新高。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在全国发电装机总规模占比进一步上升至14.25%和15.31%,可再生能源发电已成为全国电力新增装机的主要方向。

  据2023年2月13日国家能源局2023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发布,2022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量达到1.19万亿千瓦时,较2021年增加2,0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8%,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提高56小时,风电、火电、核电、水电同比分别降低9、65、186、194小时。

  3.自治区新能源发展情况

  据2023年1月4日新疆日报公布,截至2022年底,自治区新能源装机4,065.5万千瓦,占新疆电网总装机容量的36.09%,其中,风电装机容量为2,614.6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为1,450.9万千瓦。2022年新疆电网新增新能源装机容量404.2万千瓦,同比增加254.17%,新能源装机容量增长迅速。其中,新增风电装机206万千瓦、光伏装机198.2万千瓦。

  据2023年1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公布,2022年,全年发电量4,668.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全年火力发电量3,646.5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3%;水力发电量300.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1%;风力发电量558.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太阳能发电量163.6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3%。

  2022年,新疆电网新能源发电量累计达到768.43亿千瓦时,占新疆电网总发电量的近两成,新能源利用率96.4%,疆内风光新能源消纳持续提升。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力。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31家,已投产控股装机容量为1,251.0MW,其中,风电621MW;光伏630MW。公司已核准在建和拟建风光电项目装机规模为1,538.5MW。

  公司始终秉承“善用有限资源,创造无限价值”的经营理念,始终以改善能源结构、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己任,做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积极践行者和推动者,以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为核心定位,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新疆新能源新风售电有限公司作为新疆电力交易中心第一批核准的售电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家电改9号文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开展工作,专注于发挥市场主体中发、用两侧的连接桥梁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新疆新型电力市场建设贡献力量。2022年度新疆新能源新风售电有限公司代理用户48家,代理用户电量7,581.66万千瓦时,占公司总销售电量的3.93%。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资源优势

  公司目前运营的风电场、光伏电站主要位于新疆,区位优势明显。新疆地域辽阔,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资源丰富,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推进建设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风能资源方面,年平均风功率在150瓦/平方米以上的面积约为12.6万平方千米,新疆各地区均被列为全国Ⅰ类、Ⅲ类风能资源区;风能资源总储量8.9亿千瓦,70米高度潜在开发量≥200瓦/平方米的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7.8亿千瓦,占全国技术可开发量的15.4%,居全国第二。风能资源富集区主要集中在达坂城、阿拉山口、塔城老风口、额尔齐斯河谷、小草湖、哈密三塘湖—淖毛湖、哈密东南部、十三间房、罗布泊、准东等十大风区,非常适合大型并网风力发电项目;太阳能方面,新疆地区具有日照时间长,大气透明度高,光照充足等特点,全疆各地全年日照小时数介于2,550—3,500小时,年辐射照度总量居于全国第二位,仅次于西藏高原,各地区被列为全国Ⅰ类、Ⅱ类太阳能资源区,新疆戈壁、沙漠、荒漠等未利用土地广阔,非常适合规模化开发建设太阳能发电工程。

  (二)项目优势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期间,新疆将全面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围绕国家“三基地一通道”定位,加快煤电油气风光储一体化示范,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供应,打造国家级新能源基地,建成准东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推进建设哈密北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和南疆环塔里木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区。建设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扩大疆电外送能力,建成“疆电外送”第三通道,积极推进“疆电外送”第四通道、新疆若羌—青海花土沟750千伏联网等工程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疆电外送电量达到1,800亿千瓦时。

  公司运营的哈密国投新风三塘湖200MW风电项目、哈密新风能源烟墩200MW风电项目、哈密新风光红星二场50MWp光伏项目、哈密国投新光山口50MWp光伏项目和伊吾淖毛湖49.5MW风电项目均为“天中直流”外送项目。天中直流工程是国家实施“疆电外送”的首个特高压输电项目,也是大型火电、风电基地电力“打捆”送出的首个特高压工程,工程起点位于哈密南部能源基地,落点在河南郑州,每年可向河南提供超过400亿千瓦时的电量,相当于向河南输送2,000多万吨煤炭。

  公司于2020年新建的吉木萨尔合计360MW光伏发电项目为“吉泉直流”外送项目。吉泉±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总投资达407亿元,是国家“西电东送”战略重点工程,也是世界上电压等级最高、输送容量最大、输电距离最远、技术水平最高的特高压输电工程。随着吉泉直流功率提升,西北电网外送能力进一步加强,当前3,608万千瓦的直流外送功率已经超过了西北单个省份负荷的历史最大值,充分展现了特高压直流超远距离大容量送电的优越性,保障了全国东部地区的电力供应。

  (三)股东资源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新能源集团是自治区一家以“绿色产业”为鲜明特色的国有独资企业,是自治区加速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投资运营平台,在新疆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公司是新能源集团旗下唯一以风电与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为主业的专业化新能源公司,新能源集团为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壮大提供了有力支持和帮助。新能源集团与自治区各级政府的良好战略合作关系亦为公司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资源配置提供了有利条件。

  (四)项目开发运维及管理优势

  公司成立于2013年,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过十年的经营发展,公司已培养出一支高效的管理团队和生产组织团队,积累了丰富的可再生能源电场(站)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成本管控能力,能够熟练掌控市场开拓、项目备案、工程造价、施工管理、运营维护等关键环节,保障了项目实施的高效与安全。自公司成立以来,各电站运行稳定,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零伤亡,此外,公司通过优化管理措施、提升技术水平等手段,不断提高电站发电效率,增加经济效益。

  (五)人才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聚焦主业发展,坚持走专业化道路。经营期间,公司十分注重人才培养并持续投入大量资源,通过不间断的内部轮岗培训、定岗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复合型人才和专业岗位人才,不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致力于电力行业多年,熟悉新能源行业业务模式和发展趋势,在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截止2022年末,公司正式员工175名,平均年龄35岁,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为62%,经过多年实践已培育出一支年龄结构合理、文化层次高、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人才队伍。

四、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2020年,国家确立“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全面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发展。在此行业背景下,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太阳能和风能资源储量大、开发条件好、互补优势强,是国家确定的“三基地一通道”。立新能源作为自治区国资系统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点企业,同质化产业整合的重要平台,将紧跟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政策,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能源供给侧结构优化升级的发展机遇期,“十四五”期间继续聚焦主责主业,以“疆电外送”通道大基地配套新能源项目、环塔里木新能源基地项目等为契机,以新疆区域作为稳健发展立足点,在国内扎点扩面实现突破发展,持续做大新能源装机规模,力争“十四五”末装机规模突破5,000MW。同时以综合能源应用服务转型和科技创新为引领,拉长拓宽产业链上下游,探索储能设备制造、共享储能、发电侧储能电网调峰等行业新业态,通过开发“源网荷储”示范项目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农业(畜牧)、智慧运维检修、售电等相关产业,构建相关多元化发展道路,进一步塑造品牌价值和核心竞争力,力争在“十四五”末发展成为一家稳健增长、具有鲜明特色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服务企业。

  (二)经营计划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紧扣战略发展规划和“扩规模、拓产业、强作风、提能力”战略思想,把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时代契机,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部控制环境,不断提升精益化管理水平,锤炼核心竞争力,践行高质量发展路径。

  1.聚焦强根铸魂,提升党建引领效能,凝心聚力促发展。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员先锋队和青年突击队,确保“重大项目推进到哪里,党的组织优势就发挥到哪里”,推动党建经营同频共振,深度融合。

  2.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延续“同期开工、同期生产、同期储备”的滚动发展策略,独创具有立新能源特色的资源获取方式,建立动态资源储备库,提速资源转化和落地,最大化挖潜增效保证投资收益。

  3.聚焦多元培育,优化产业结构,更大力度探索新型能源供给模式,筹划产业相关上下游业务补链、强链、延链,通过新技术、新概念研究赋能,实质性突破,助推立新能源向综合能源供应商定位转型。

  4.聚焦精益管理,市场化思维多角度深化国企改革,巩固和拓展资本运作能力,做好人才强企战略顶层设计,推动项目全寿命周期的资源禀赋、建设质量、投资造价、生产营销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注重电网消纳环境变动,多措并举提升项目的边际收益。

  5.聚焦安全底线,稳守人身财产安全和生态保护“红线”,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健全企业和个人的行为风险防控及监督体系,规避重大风险、防范重大纰漏。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产业政策调整风险

  国内新能源发电行业高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国家对可再生能源行业,尤其是风光电行业在上网电价保护、强制并网、强制购电以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如果未来国家支持风光电行业的相关政策弱化,项目的收入将可能减少。公司将时刻关注国家政策导向,积极应对行业政策变化。

  2.项目投资风险

  “十四五”以来,全国多个省份陆续明确提出鼓励新能源电站配置储能,并优先支持配置储能的新能源发电项目。2022年3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服务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操作指引(1.0版)》中明确,新能源项目建设7条推进路径中包含配套储能推进路径。新增风电、光伏项目配置储能已逐步成为行业常态,势必增加项目初始投资成本。2022年国家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加之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比例逐步提高,可能导致项目投资难以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

  3.上网电价变动风险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新能源发电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程度加大,电力交易占比逐步提高。如果公司发电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的比例进一步加大,导致平均售电单价下降,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认真总结分析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不断提高市场化交易平均电价,加强与项目所在地国家电网公司沟通,确保所发电量得到有效消纳。

  4.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新能源行业的竞争主要存在于新建电场(站)的开发,根据各级政府要求、自然资源条件、电力消纳环境等因素,对具备条件的项目,以项目申请报告的形式逐级申报,获取在特定时期、特定区域内开发新能源项目的权利。因此,各个运营企业在气候资源优越、电力输送容量充足的地理区域开发新项目的竞争非常激烈。可再生能源均享受政府相关激励政策,包括上网电价和电力上网优先权等。如果未来国家持续加大对其他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支持,公司也可能会面临来自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公司的激烈竞争。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家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核心竞争力,并加强和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有效防范风险。

  5.自然资源条件风险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行业对自然条件存在较大依赖,公司风电场、光伏电站实际运行的发电情况与风力和光照等自然因素直接相关,具体包括风速、风向、气温、气压、光照强度、光照时间等自然条件。若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发生不利变化,造成发电项目的风力资源、太阳能资源实际水平与投资决策时的预测水平产生较大差距,将使公司风电、光伏发电量有所下降,进而导致发电项目投资收益率不及预期,对公司整体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始终坚持落实“早发现、早处理”运维要求,提高日常巡视巡查和预试检修质量,保持发电设备稳定高效的利用水平。

  6.“弃风弃光限电”风险

  新能源发电受到气候间歇性和波动性的影响,该影响具有一定程度的随机性,当电网的调峰能力不足,或当地用电需求较少时,电网为保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会降低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发电能力,使得部分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该情况称为“弃风弃光”;由于电能不易储存,已投产发电项目需执行电网统一调度,按照电网调度指令调整发电量是各类发电企业并网运行的前提条件。当用电需求小于发电供应能力时,发电企业需要服从调度要求,使得发电量低于发电设备额定能力的情况称为“限电”。

  “弃风弃光限电”问题一直是国家层面的重点关注问题,近年来先后颁布《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全国平均弃风率呈下降趋势,弃风现象得到明显好转。尽管近年来全国“弃风弃光限电”现象逐步好转,但能否实现全额并网发电仍取决于当地电网是否拥有足够输送容量、当地电力消纳能力等多种因素,如未来政策或经济环境出现变化,“弃风弃光限电”问题出现反复,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通过对市场结构、特点的分析、市场主体交易模式等,精准研判电力交易规则及市场行情,综合制定交易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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