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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获投资收益超亿元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木木 2018-12-27 15: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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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方正科技获投资收益超亿元)

虽然明年一季度才是各家公司披露2018年年报的高峰期,但对于相关业绩统计工作来说,已经接近尾声,所以除了主营业务,各家公司为了增加业绩也是各显其能,比如电广传媒在2亿卖画不成后,又马上10亿卖地,有了这个收入,公司年报就将扭亏为盈,避免连续亏损的尴尬,此外,任子行、方正科技等公司近期也有出售金融资产的行为。

记者从方正科技12月26日的公告中看到: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5%股权。近日公司已收到方正财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款人民币750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上述现金分红款项将列入公司2018年度投资收益,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9.12%。

此外,方正科技还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出售上海银行股票2,841,343股和申万宏源股票4,752,000股。扣除成本及相关税费后,合计实现投资收益约人民币4639万元,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5.64%。

无论是收到参股公司的分红收益,还是出售持有的金融资产带来的收入,这都将对今年方正科技的业绩产生正面影响。除此之外,这个消息还对之前因公司违规信批而造成损失的投资者也是利好,公司财务状况的改善相当于增加了维权成功的砝码。据记者了解,目前相关维权工作仍在进行中,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投资者在2004年1月1日—2015年11月19日期间买入并在2015年11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造成投资损失的可发起索赔,只需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回顾之前公司的具体违法事实,记者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看到:

一、方正科技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一)方正科技与方正科技各经销商间的关联关系

方正科技共有28家经销商,方正科技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方正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上海新延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有其中23家方正经销商股权。方正科技在2003年公司年报中披露与前述经销商中的23家存在关联关系。方正科技于2003年将前述股权全部转让。

1998年5月,方正集团为方正科技控股股东。2012年7月经变更,方正集团为方正科技实际控制人。从2003年至我会调查日,方正集团在人事任免、员工薪酬、资金审批、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实际控制方正科技经销商。

(二)方正科技未披露同方正科技各经销商之间的关联交易

方正科技同各经销商之间各期关联交易总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比均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2015年1至6月,方正科技及并表子公司同各经销商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611,444,565.38 元,占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30%。

二、方正集团、武汉国兴未按规定披露持有方正科技股票事项

2003年10月,方正集团收购武汉正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武汉正信实际控制武汉国兴。2009年6月8日至我会调查日,武汉国兴由方正集团实际管理。武汉国兴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及董事均系方正集团及下属公司员工,武汉国兴股东所持股权为代方正集团持有,武汉国兴的股东权利由方正集团实际行使。武汉国兴证券账户的开立、股票交易等均由方正集团实际控制。武汉国兴证券账户资金来源及去向均为方正集团及其关联公司。

2010年5月4日至2014年10月21日,武汉国兴购入并持有方正科技股票,在方正科技2010年至2013年各期年报均为方正科技第二大股东。方正集团同武汉国兴在方正科技2010 年年报的合并持股数为273,585,792 股,合并持股比例为12.47%;2011年至2013年合并持股数均为275,918,429股,合并持股比例均为12.58%。

以上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方正科技各期年报、工商登记资料、股票交易流水、资金流水、董事会会议材料、股东会会议材料、记账凭证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方正集团、方正科技、武汉国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李友、侯郁波、徐文彬、李晓勤等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30万元不等的罚款。

虽然目前距离公司受到处罚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但仍在诉讼时效期内,所以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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