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8月5日消息,近日大树智能(430607)发布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6401.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6股,每10股转增0.4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4月29日。
据了解,大树智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01.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6股,每10股转增0.4股(其中以公司股东溢价增资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0.4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派3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实际每10股派2.44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向明轴承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大树智能表示,针对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大树智能总股本为6401.5万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321.95万股,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股摊薄计算,201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1元。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大树智能主要从事于烟草制品行业客户提供工业自动化和工业智能化产品、系统解决方案,核心产品为用于提升卷烟质量的检测与质量控制类产品。2015年度大树智能营业收入为1.20亿元,较2014年度9842.58万元增长了21.43%;净利润为3401.75万元,较2014年度的2843.64万元增长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