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7月29日消息,近日易普森(834245)发布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220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派2.8元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6日。
据了解,易普森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0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其中以公司股东溢价增资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633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367股,需要纳税),派2.8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实际每10股派2.3833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易普森表示,针对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33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16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易普森总股本为2202万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303万股。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303万股摊薄计算,201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元。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易普森主要从事无纸化营业厅应用系统及其配套软硬件产品研发、销售与服务,致力于为电信、金融和电力能源等行业的线下营销渠道提供专业、领先、安全和经济的无纸化应用系统解决方案。2015年度易普森营业收入为1.17亿元,较2014年度5039.92万元增长了131.79%;净利润为1198.65万元,较2014年度的411.27万元增长19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