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7月25日消息,近日智多星(832557)发布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1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23日。
据了解,智多星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实际每10股派3.15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智多星表示,针对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智多星主要从事于软件产品的开发及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2015年度智多星营业收入为901.48万元,较2014年度871.96万元增长了3.39%;净利润为256.34万元,较2014年度的188.84万元增长3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