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的职责、组成及议事程序。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绩效考核、提名标准及继任计划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确保薪酬决策的独立性和透明度。在薪酬方面,委员会负责制定绩效评价体系、审议管理层薪酬建议、审查离职赔偿安排,并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的制定;在提名方面,负责审核董事会架构、拟定选聘标准、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并就董事任命及继任计划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公司存档,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