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 收购物业)
峰昭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宣布,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卖方深圳市前海蛇口启迪实业有限公司订立协议,收购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妈湾15单元02街坊T102-0482土地上的润融大厦(二期)1栋物业,总建筑面积约25,204.97平方米,用于办公及商业用途。交易代价为人民币709,731,278元(含增值税),将通过银行转账分期支付。该物业为预售物业,卖方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若买方延迟付款超过60日,卖方可终止合约并收取相应罚金;若卖方延迟交付超过60日,买方有权选择继续履约或终止合约,并获相应赔偿。本次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符合上市规则第14章规定。资金来源为集团内部资源,不涉及全球发售所得款项。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