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电科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明确公司及下属单位在签订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销售、采购等重大合同时的信息披露要求。重大合同包括项目金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销售合同、首台套或首次应用且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合同,以及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为信息披露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并发布相关公告。收到中标通知书或签署合同当日需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等文件备案。公告内容应包括中标日期、项目名称、主体、标的、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等信息。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合同,经批准可不予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