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成立合伙企业)
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576)于2025年12月24日宣布,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太美智研、嘉兴产投、陆高峰先生、陆海啸女士、陈国娟女士及凯风太美(作为普通合伙人)订立合伙企业协议,共同成立嘉兴凯风太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的初始注资总额为人民币22,727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合伙企业将专注于投资处于早期至成长阶段的创新药研发公司,优先投资位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合伙期限为七年(前四年为投资期,后三年为退出期),经基金管理人凯风风险投资同意可延长两次,每次一年。收益分配顺序依次为返还本金、支付6%年单利的门槛收益、凯风太美追赶收益(达门槛收益的25%),之后按有限合伙人80%、普通合伙人20%比例分配。管理费在投资期按实缴金额2%/年收取,退出期按现存项目投资成本计收,延长期免收。本次交易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