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公告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收购太原实地及东直门物业)
兹提述力量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12月4日的公告,内容涉及收购太原实地(“太原实地收购事项”)及收购东直门物业(“东直门物业收购事项”,与太原实地收购事项统称“该等收购事项”)。经进一步考虑及征询专业顾问意见后,由于集团拟于同日进行该等收购事项,且目的均为通过转让张量先生最终实益拥有的相关公司在太原实地及东直门物业的权益,以抵销应收该等公司的未偿还应收款项,董事会已决议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将该等收购事项合并为一系列交易。由于适用百分比率按合并基准计算超过5%但低于25%,因此第六份补充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债务偿还合约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公告、年度报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该等交易须经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关联方将放弃表决权。公司将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并已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提供意见。载有相关协议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推荐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预计于2026年2月27日或之前寄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