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提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并设立投资评审小组协助前期工作。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细则还规定了会议议事规则、保密义务及解释权归属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