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定期对董事和高管薪酬决策程序、依据合理性及披露一致性进行检查,并提交董事会。相关决策需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