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多家公司股权,并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不涉及立项、环保、用地等报批事项,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有利于公司财务状况改善和主业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