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就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