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神华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多家公司股权及西部能源持有的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确定,发行价格根据分红情况调整为29.40元/股,股份发行数量约13.63亿股。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