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表决时提出异议并记载的可免责。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