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透过美国房地产基金平台于美国出售物业之主要交易延迟寄发通函)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4)就透过美国房地产基金平台出售物业的主要交易,宣布延迟寄发通函。此前,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8日及2025年12月15日发布相关公告,披露买卖协议及出售事项详情。根据上市规则,载有出售事项详情的通函原定于2025年12月19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于公司需额外时间编制和落实通函资料,包括债务声明及营运资金充足性函件等内容,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拟将通函寄发期限延长至2026年1月30日或之前。本公告由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黎国鸿代表董事局发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