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在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复核并登记,相关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并按规定报送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