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修订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会议)或15日(临时会议)发出,载明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及提案内容等。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会议决议需及时公告,并由律师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