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梅山医院投资改扩建项目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