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集团内资金划拨管理制度)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集团内资金划拨管理制度,明确集团内资金划拨以委托贷款形式进行,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资金须为公司自有资金。委托贷款需经相应审批机构批准,股份公司相关事项由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下属公司还需提交股份公司总经理批准。借款人应承担手续费等费用,并在贷款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归还本息。制度自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