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与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工作。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记录报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