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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创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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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苏州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主要股东亲属。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452.2353万份,占总股本3.46%,其中首次授予379.40万份,预留72.8353万份。行权价格为24.70元/份,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该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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