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份质押登记的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并已取得深交所出具的无异议函。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及本息兑付,盛虹科技将540,000,000股公司股票质押给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12月11日,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本次质押后,盛虹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股比例的18.89%,占公司总股本的8.17%。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15.29%。本次质押不涉及限售股,非补充质押,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