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规则规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起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法规。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保障股东参会权利。表决方面实行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公司应披露决议公告,并遵守相关程序合法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