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选聘程序、议事规则及会议表决机制,并要求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决议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