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旨在适应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ESG管理能力。该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召集人一名,委员由独立董事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投资融资方案、财务预决算、可持续发展及ESG相关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由董事会、召集人或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提供专业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