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会议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提案需在会议前十日提交,召集人应及时公告。会议应设置现场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结果需当场公布,决议公告应披露参会股东情况、表决结果等。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后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