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所属企业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行为。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的,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须选择资信良好的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涉及关联交易的,须按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