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设立,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涉及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相关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