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为全资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义乌分行签订的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1.8亿元;同日,公司以其自有工业厂房为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的业务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6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已履行相关授权程序。截至2025年12月12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485,449.39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715,958.85万元,无逾期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