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细则还规定了会议召开、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档案保存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