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审查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由董事会秘书担任组长,协助提供相关资料并执行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