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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亮控股(08612.HK):(1)建议以非包销基准按于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每持有一(1)股股份获发三(3)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供股;及(2)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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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建议以非包销基准按于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每持有一(1)股股份获发三(3)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供股;及(2)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维亮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612)建议以非包销基准进行供股,向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一股现有股份的合资格股东发行三股供股股份,认购价为每股0.1港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约3110万港元(扣除开支前)。供股须待股东特别大会批准、联交所批准股份上市等条件达成后方可实施。所得款项净额约2908万港元将主要用于偿还集团贷款及贸易应付款项约1700万港元,支持即将开展的项目及购置新厂房设备约917万港元,以及补充一般营运资金约291万港元。由于供股为非包销,未获认购的股份将通过配售代理向独立承配人尽力配售。公司将于2026年1月7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供股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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