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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远信科: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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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微宇天导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标的资产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交易对方合法拥有完整权利。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影响独立性,不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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