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明确其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公司总体风险管理,审议风险管理策略、重大解决方案、组织机构设置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会可召开定期或临时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表决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相关成员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