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决策科学性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成员均由董事组成,至少三名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非执行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并提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方面的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原《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