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2月))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制度,明确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流程及管理职责。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董事会为信息披露负责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关注媒体传闻和股价异动,及时核实并披露。制度还规定了信息传递、审核、披露流程,以及档案管理、保密措施和敏感信息排查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