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修订2024年互供协议项下现有持续关连交易之年度上限)
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833)于2025年12月9日发布通函,独立非执行董事胡本源先生、黄勇先生及李道伟先生作为独立董事会成员,就建议修订2024年互供协议项下现有持续关连交易之年度上限发表意见。董事会委任薈盛融资为独立财务顾问,就经修订年度上限的公平性及合理性向独立股东及独立董事会提供意见,相关意见载于通函第27至51页的“独立财务顾问函件”。独立董事会审阅了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包括其所考虑的主要因素、理由及推荐建议,并结合经修订年度上限的条款后认为,该等修订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会建议独立股东投票赞成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的批准经修订年度上限的普通决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