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9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蔡益兵于2025年12月8日使其持有的三份雇员股份期权失效,每份期权涉及证券数目均为27,000股,合计81,000股。该等期权的行使期限均至2029年3月27日止,行使价为每股76.3600港元,无已支付或已收取的期权金额。交易后,蔡益兵分别持有54,000股、27,000股和0股相关期权权益。蔡益兵为受要约公司与要约人的第三类别联系人,本次交易为其本人账户进行。本次披露与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交易有关,并涉及透过协议安排进行私有化的事项。
